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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信息员制度的通知虞政办〔2018〕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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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虞城  |  新闻时间: 2018-12-20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 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虞政办2018107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

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信息员制度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以下简称“联络专员”)原则上由各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主抓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由各单位根据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等工作实际确定。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联络专员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信用信息征集的协调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归集、整理;负责本单位信用信息审核工作;

3.负责制定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

4.负责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

 5.协调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履行行政承诺;

6.落实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在本部门、本行业的应用;

7.异议信息、投诉信息的受理、落实、纠正、移出、反馈等;

8.本部门、本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的确定、报送、公示等工作的协调;

9.负责联合奖惩措施的协调、落实;

1O.负责本单位与县信用办的沟通协调,定期向县信用办反馈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动态;

11.配合县信用办做好专项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

12.参加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相关业务培训;

13.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其他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1.学习掌握信用信息评价政策,熟悉本单位信息征集事项,熟练操作使用县公共信用信息报送系统;

2.协助联络专员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整理;

3.积极参加信用信息业务培训,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用信息;

4.做好联合激励、联合惩戒信息的接受、应用和反馈工作;及时报送和移出相关信息;

5.协助做好异议信息、投诉信息的受理、落实、移出等工作;

6.向县信用办报送本单位信用动态、信用制度落实等信息,每月不少于一次;

7.其他信用信息相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红黑榜”发布工作,沟通汇总信用联动奖惩情况,研究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等。

(二)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县信用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组织相关部门联络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督查重要工作进展;安排临时工作事项;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征求有关具体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学习培训制度。由县信用办根据工作需要对联络专员、信息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学习社会信用体系政策、行业信用管理知识、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信用信息运用方式、信用信息报送方法等。

(四)督导考评制度。县信用办每年年底组织对联络员、信息员年度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主要内容为工作机制、政策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等情况;考评结果全县通报,工作优秀的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对照联络专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确定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本单位的联络员、信息员。确定好人员后报至县信用办。

(二)联络专员、信息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请将调整情况及时告知县信用办,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联系人:李  博

联系电话:182****8307

电子邮箱:****@126.com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