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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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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虞城  |  新闻时间: 2021-06-21 15:29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鹤政办〔202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31日


鹤壁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办〔2020〕46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持续提升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短板,强化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补齐全市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弱项,大幅提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对照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实验室仪器设备,提高生物安全防护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疾控机构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提升县区疾控中心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推进县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实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动

  1.健全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强化市传染病医院能力建设,市人民医院、鹤煤公司总医院要建设相对独立传染病区,加强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中医药等科室建设和设备配置,改善感染、呼吸、重症等专科设施条件,配套建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强化相关物资储备,提升我市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传染病床设置数量达60张以上,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占比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5%—10%。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救治能力。浚县、淇县分别依托浚县人民医院、淇县人民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改善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救治设备配置,提高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浚县人民医院、淇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床设置数量分别不少于80张、20张,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占比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2%—5%。2021年年底前建成符合标准的可转换传染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建设,提升器械装备水平,实现基层机构标识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设备数字化、服务水平同质化、服务环境便捷化、综合管理信息化。2021年底,80%左右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22年底,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标准化达标率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借鉴外地市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医疗机构可扩充床位储备,做好体育馆、会展中心、艺术中心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收治场所的准备,并做好方舱医院改造预案。2022年年底前市区至少有2处、每个县至少有1处公共建筑可在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建设市级区域医学中心。在建好心血管、儿科、传染病、神经疾病、肿瘤、呼吸、创伤、妇产、口腔、康复等“十大专科”基础上,依托市人民医院建设心血管区域医学中心、肿瘤区域医学中心,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儿童区域医学中心,充分发挥医学中心在疑难危重症诊治、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2022年年底前建成。继续加强对外合作,引入域外优质资源,积极推进儿童、肿瘤省级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建设,2022年年底前培养不少于10名儿科、肿瘤专业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建设市级“四所医院”。重点建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1所公立中医院、1所公立妇幼保健院、1所公立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豫北分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提高专科服务能力,全部达到三级水平。原则上,中医院床位数量不少于500张,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床位数量均不少于200张。2022年年底前完成。在建好“四所医院”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河南省肿瘤医院豫北分院及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搬迁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建设县级“三所医院”。每个县重点建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1所公立中医院、1所公立妇幼保健院,加快提质改造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原则上,县级中医院床位数量不少于300张,县级妇幼保健院床位数量不少于100张。2022年年底前实现县级“三所医院”达标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实施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专用应急储备。建立健全统筹安排、分级储备、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体系,强化医药储备信息化建设,增加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进一步充实医疗防护物资、重点救治药品及医疗救治设备储备,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随时可调用。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加快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市中医院在做好主体搬迁的基础上,牵头建成1个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专科诊疗中心,提升区域内康复中医诊疗能力。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2.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完成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7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8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医师配备达标,其中25%以上中医馆建成示范中医馆。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建立中医医院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的疾病防治机制。推进中医药技术储备和研发生产,推动临床创新成果产出。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行动

  1.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依托市级政务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统一规范、功能齐全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完善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公共医疗资源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向上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向下连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促进全民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平台互连、互通和共享。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健康领域信息集成、清洗、加工、匹配、筛选、共享和分析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2.推进居民健康卡和“鹤卡通”对接应用。依托“鹤卡通”和居民健康卡构建完善居民健康服务平台,对接改造医疗机构院内信息系统,做好与医保电子凭证互连互通,逐步停用院内就诊卡,实现跨医疗机构预约、挂号、诊间支付、门诊取药、医保报销、结果查询、自助打印等全流程使用。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医疗保障局)

  3.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服务作用,完善全市卫生专网建设,整合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互联网医院,提供智能导医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等线上服务。2022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七)实施科研能力及人才队伍提升行动

  1.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整合集聚各类创新要素,着力构建我市新型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公共卫生科研攻关能力建设,增强公共卫生领域科技力量和储备能力。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开展科研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吸纳。聚焦“吸引人、留住人、成就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直接考核招聘、省派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等多种途径,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河南中医药大学鹤壁教学基地建设,依托省级各类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选派一批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到省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2022年年底前为基层培养100名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完成。

  (二)强化投入保障。县区、乡镇要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及医疗机构自筹资金,保障项目建设投入。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注重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