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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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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虞城  |  新闻时间: 2021-09-10 17:00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2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补贴发放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惠民便民,调整优化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积极复制推广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有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2.坚持便民高效。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

  3.坚持统筹推进。市级统筹协调、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系统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搭建统一发放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各县区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管理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4.坚持改革创新。运用创新思维,推进补贴资金以社会保障卡(鹤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为载体的统一发放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方式集中发放,并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统一管理,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银行和发放流程、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搭建集中统一发放管理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在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的前提下,市县同步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自2021年5月启动,2023年6月底基本实现总体目标,分为部署准备、全面实施、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1年6月底前)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推进“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一卡通”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部署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梳理补贴政策和项目。市财政局会同补贴项目市级主管部门梳理由中央、省市设定,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政策和项目(涉密补贴项目除外),形成《鹤壁市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同时,指导县区做好本地补贴政策和项目梳理,完成本地制定补贴政策清单等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3.集中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鹤壁市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并按年度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4.签订市级委托代理协议。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与补贴资金代发银行签订市级委托代理协议。县区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基层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的本地银行作为代发银行并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明确社会保障卡服务、办卡激活、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建立动态准入准出管理机制,督促指导代发银行提供高质量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

  5.制定操作规范。制定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权限,规范程序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6.部署应用“一卡通”系统。2021年12月底前,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应用省财政厅的“一卡通”系统,连通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和代发银行及各级财政部门,实现发放项目创建、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资金申请支付、发放清单传递、发放结果反馈等工作全流程线上办理,并不断拓展完善“一卡通”系统补贴发放数据集中管理、比对分析、信息上报等功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7.做好补贴信息公开。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各补贴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信息公开申请;配合市财政局在省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提供个人补贴发放结果查询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各补贴项目市级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补贴事项公开关键信息对应一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6月底前)

  8.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根据补贴对象资格审核需要,统筹利用市、县区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归集共享,依法保护共享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9.建立审核补贴机制。各补贴项目市级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系统加强补贴对象资格审核,借助市、县区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实现大数据比对筛查,提高审核效率和精准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10.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各补贴项目市级主管部门采取信息报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本系统“一卡通”管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制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11.开展监督检查。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系统“一卡通”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审计局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年度财政监督、审计计划安排,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12.加强补贴资金代发业务监管。

  督促代发银行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发放信息。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代发银行,追究银行和工作人员责任。(牵头单位:鹤壁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

  建立银行代发业务综合考评制度,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对代发银行履行代发协议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评,并加强考评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鹤壁银保监分局)

  13.实施绩效管理。市财政局强化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对列入财政重点项目的,积极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各补贴项目市级主管部门科学设定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开展自主监控和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全面理解“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一卡通”管理工作摆到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来认识,要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局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一卡通”管理推行中的重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推进“一卡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通报制度,对本系统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区要建立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认真抓好落实。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解读,宣传“一卡通”发放模式和便民服务措施,推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群众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持续加强监管。市、县区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补贴资金发放日常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向审计、财政等部门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要强化审计监督和监督检查,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工作推进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附件:鹤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21年8月18日


附  件

  鹤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召 集 人:王海军(市财政局局长)

  副召集人:孟  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张彦成(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文庆(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朝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马红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秦学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涛(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郝卫民(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郝中平(市应急局副局长)

  廖艳红(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卢轶鲲(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副局长)

  吴玉福(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

  岳  巍(市金融局副局长)

  卢  文(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徐爱兵(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张铁山(市盘石头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陈卫红(市残联副理事长)

  牛俊青(鹤壁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孟涛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