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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鹤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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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虞城  |  新闻时间: 2021-08-25 17:00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鹤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鹤政办〔202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1年鹤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鹤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系统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各县区要在本级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归集整理市级层面出台的历史规划(计划),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领域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全面公开城乡规划信息,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本地区规划体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更好引导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推进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深化信用鹤壁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奖惩体系,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防控知识、防控动态、疫情通报、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鹤壁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深化解读回应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五)提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策解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扩内需畅循环、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控,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七)切实提升回应关切效果。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回应管理,注意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八)推进决策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提升“文件库”质量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提请政府审议并拟出台重大政策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将重大政策草案以及草案解读材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决策事项,不得提请政府审议。政府作出决策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九)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市政府各部门要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鹤政办〔2021〕17号)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准确、标准规范,1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对外公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县区要对已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目录事项涉及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到位;要及时关注并跟进抓好其他新出台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到2021年底,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互联互通。坚持“简洁明了、清新大气、布局科学”原则,有序推进各县区、各部门网站页面改版。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先备案、后建设”要求,针对“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对不再使用、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下线。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公开质量

  (十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着力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力度;市政府各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三)加强培训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探索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互查互评,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促进业务水平提升。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四)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