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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恒美道具厂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虞〕应急罚〔2024〕1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虞城县恒美道具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处罚名称 虞城县恒美道具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425MA46BPU68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涛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罚款金额(万元) 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4 处罚有效期 2026-09-14
公示截止期 2027-09-14 处罚机关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25672883408R 数据来源单位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25672883408R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