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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望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虞市监处罚〔2019〕950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望龙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处罚名称 张望龙涉嫌未留存进货票据凭证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425MA4315T19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望龙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事人张望龙未留存进货票据凭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存在不确定性危害。申请立案调查。 罚款金额(万元)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2 处罚有效期 2022-07-22
公示截止期 2022-07-22 处罚机关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25MB16902429 数据来源单位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25MB16902429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