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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卫康大药房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虞市监处字〔2019〕17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虞城县卫康大药房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虞城县卫康大药房涉嫌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5MA45RJC55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坤峰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2019年07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虞城县卫康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大药房正在经营“心脑康胶囊”药品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票据,无法证明药品的合法来源。标示: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2粒*3板/合,批号:180201,购进数量15盒,销售12盒,销售价格24.00元/盒;上述药品共计货值金额360.00元,获取违法所得288.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008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9 处罚有效期 2022-07-19
公示截止期 2022-07-19 处罚机关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25MB16902429 数据来源单位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25MB16902429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没金额总计1008.00元
备注